寒假(轮休)安排通知

来源: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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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学院、各直属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2021-2022学年校历安排,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寒假轮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轮休)安排

全体学生自113日(周四)开始放假,218日(周五)至220日(周日)分类分批返校开学报到,221日(周一)正式上课。

教职工自114日(周五)开始轮休,218日(周五)返校报到,220日(周日)正式上班。

产业系统各单位、容大后勤集团和经营承包单位的寒假(轮休)时间在保障学校相关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自行安排。

二、做好假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底线思维,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工大防控办〔20221号)要求,从严从紧、扎实有效地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完善防控工作机制统筹兼顾校园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的精准落实,全力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做好假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寒假前完成师生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检查,集中梳理并提前公布相关管理服务事项。寒假期间严格落实各项防火、防爆、防盗、防骗工作措施,尤其重点部位和重要场所,要安排专人做好每日巡查。加强公共饮食卫生管理,做好雨雪、冰冻、雾霾等灾害性极端天气的应急预案。要全面细致摸排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加强信息收集和舆情研判,尽力为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针对假期留校师生,要加强管理与服务,有力保障其生活与学习。

四、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

三校区实行校内全天候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兼顾做好疫情防控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做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各部门(单位)要安排专人加强信息报送,如有突发事件要及时规范报告。有留校学生的学院要安排专人做好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关心关怀和应急处置工作。

假期工作日的值班由各部门(单位)统筹安排,要明确值班人员的工作责任和值班要求,保障假期校园各项工作有序运转。值班人员要严守值班纪律,坚持在岗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假期工作日值班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请各部门(单位)在112日前将本单位的值班安排(含值班时间、值班地点、值班人员、联系方式等),通过新OA系统报送,具体流程为:进入OA――选择左侧“快捷通道”的“拟办事项”――选择“值班安排”――选择“批量导入”――下载“2022年寒假值班安排表(模板)”――编辑导入后保存提交部门(学院)负责人审核――部门(学院)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学校办公室(郑增建)。学校办公室统一汇总后将上OA“值班安排”栏,供师生查询。